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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外地,委托子女办理交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父母一方可以办理么?异地办理和本地本来手续是一样的么?

房产纠纷 2018-11-27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一、房产证原件;  
    二、全部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或骨灰卡;子女的出生证原件;  
    三、死者结婚证原件;  
    四、由死者的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死者何时、何地、何原因死亡;  
    2、死者的父母姓名,何时死亡(或健在);  
    3、死者生前共结过几次婚,配偶情况、何时结婚;  
    4、死者生前共生有几个子女,分别是:  
    5、死者生前有无收养子女,有无其他人因无生活来源而依靠死者生活。  全部继承人应本人亲自前来办理(不能前来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的声明书)
  •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公正的办理,需要下列程序才能完成: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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