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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早年丧偶,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今年我婆婆再婚了,现在想离婚,请问男方能得到一半得房产吗

离婚 2018-11-27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男女双方再婚时,子女均成年,所以没有建立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继母的财产,只能继承自己亲生一方的财产。所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所有,由其女儿继承。男方和女方的其他财产要区分是否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由各自子女继承。
    主要涉及到举证。
    关于第二问题,双方子女在父母身亡后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至于是否迁走户口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女方女儿可以不迁。
  • 从法理上讲,丧偶是一种法律事实,离婚则属于一种法律行为。丧偶一般是自然发生,故意杀掉配偶另当别论!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需要当事人的积极行为才能发生,没有不作为离婚的情况。
    从法律后果上讲,丧偶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在世的配偶可以再婚,只需出具配偶死亡证明即产生公示力。离婚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终止,但是离婚双方再婚时需要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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