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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婚后是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我和老公离婚后,房产有我的份吗?

离婚 2019-02-16 19: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当事人只要在不违法律、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均可签订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公证协议的情况下,将来一旦发生诉讼,法院一般会将公证作为比较重要的证据,只要公证本身不存在较大的瑕疵,法院一般会以此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婚前购房首付,男方出钱,但登记女方名。婚后加上男方名,离婚房子归谁?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问题陈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
  • 家庭暴力对于财产分割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
    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拥有房屋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补偿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
    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其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属其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应先以房子的价值补偿归还该款,双方再对房屋进行分配。
    三、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方名下
    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但可以考虑一方对房屋取得贡献较大,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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