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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结婚5年了,有一个4岁的女儿。由于性格的差异,我们无法维持我们的婚姻生活。我们没有稳定的工作。我一个月1100元,我丈夫的保险收入不是很稳定。我们现在的房子是我们已故岳父的名字。离婚时谁更有可能抚养孩子?这房子可以分开吗?我们现在的住房是已过世的公公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的可能性大呢?房子可以分割吗?

离婚 2021-10-23 0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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