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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一名煤矿工人,于4月25在下井工作时抬东西将手挤伤,去医院住院,诊断为开放性骨折,当时队长去了并交了押金,并很好的承若说给我护理费,医疗费用他们承担,不让报工伤,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安心养病,出院后队里承若给一个月一千元,可是刚休息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他们就反悔了,只给五百,现在直接不给了,我们没有想到现在的情况所以没有准备,介于现在他们不管,我们想自己报工伤,请给予详细的帮助,谢谢了 。家里还有一岁的宝宝我也没有上班没有经济来源,伤好了我们想辞职,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请问我该怎么办,过两个月了,鉴定和报工伤有用吗?都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纠纷 2018-11-27 1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康复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和补贴、奖金,与上班同样),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怎么报?《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后,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工伤索赔。
  •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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