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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非本村村民可以申请处置么?这是否可以算遗产?

征地补偿 2018-11-28 0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国各地拆迁各有各的政策,但拆迁补偿基本原则是相似的:
    一、私房拆迁按面积不按人口;公房拆行按人口不按面积。这是因为私房拆迁是对旧房房屋进行补偿并非对土地进行补偿;公房拆迁因房屋是国家的,只对居住使用人今后买房进行补偿,因此按人头来。
    二、私房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各地都会制订明细的方法,按地段、房屋结构、成新、朝向、景观、装修等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不会出现你担心的空壳房屋按装修房屋一个价补偿的情况。
    拆迁标准会在拆迁前召开听证会通过。
    三、安置基本采用产权置换和货币安置两种。货币安置就是支付旧房拆迁补偿金,不再介绍。产权置换一般是根据拆迁面积给被拆迁人重新购置新物业,一定面积内的单价会比市场价便宜。
  •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物权法》有如下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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