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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0日晚6点,我把我的工程车开到红绿灯前。我在绿灯下右转(交通灯允许右转),与直行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后座上有人,导致后座上的人双腿截肢。我打电话报警,交警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现在我想问专家:1。如何划分双方的责任?允许对方骑电动自行车载人吗?还是有某种责任?2.如何支付保险费?我有整车强制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然而,去年发生了一起车祸,死者身亡。当时,法院决定向死者家属支付28万英镑,向意外保险支付17万英镑,向交通强制保险支付7万英镑。我想知道保险公司是否会因为去年的事故而现在将赔偿金打折扣?请给我你的建议!可以发送到邮箱。非常感谢。保险如何赔付?我的车辆交强险,意外事故险赔付了17万,交强险赔付7万。

保险纠纷 2021-10-26 0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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