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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爸爸出车祸,对方是全部责任,住院期间我们定了1000元住院费`它说他的车是全保-叫出院找保险公司报就可以了-可是现在出院了!打电话给车主、他不接,我们可以去上诉吗?

交通事故 2018-11-28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出车祸如果只有物损没有人伤的话,不用理对方,损失金额保险公司自会评估,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定损员定多少就最多赔多少,要对方去修车之后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及行驶证的复印件、交强险保险单复印件、定损单、维修清单、维修发票(如果定损单标明了是4S店维修的话,那发票就必须是4S店的,否则保险公司会拒赔其中一定比例,这是因为外面的维修店普遍比4S店便宜),确定对方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后,按照发票金额付钱给对方(上限为定损单上的数额,超出部分可以拒付),然后你拿着对方这套东西、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自己的定损单、维修清单、维修发票以及事故现场警察开的处置单去保险公司理赔即可,详情可以打电话咨询你投保的保险公司。
  •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来讲是由肇事方承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者赔不起,就要有车主来赔。
    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来承担责任。承担的责任也仅限于保险合同规定。
    比如,你只买了50万的三责险,现在死了人要赔90万。保险公司最多也就赔交强险+三责险50万,剩下的接近30万还是需要肇事者和车主赔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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