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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事致人重伤可以自诉吗?材料在交警队会给我们吗?家里老人被车撞了,对方跑了,四天后被抓到,责任认定书是肇事逃逸,对方全责。现在也验过伤了,重伤二级,现在交警队不抓人,说上面不批,对方说睡着了,不知道撞人了,以为撞到树枝。请问我们可以自己起诉吗?材料都在交警大队,会给我们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1-28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所以根据以上情况,当时人A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3、具体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应及时报警 ,由交警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事故责任过错的比例。并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法律责任。
    对于 民事赔偿 ,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76条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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