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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认定书上建议告一建筑单位,因证据不足败诉,2009年8月逃逸的肇事司机抓获,经肇事司机交代,是另一家单位,如果我在起诉,会不会受“一事不两诉”的限制?诉讼时效有没有问题?

交通事故 2018-11-28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3年,人身伤害1年,相关规定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你好交通事故起诉费用标准是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规定,各类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的计算办法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
    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5%+41800元

  •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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