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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教师在暑假里出车祸住院,假期一个月后仍无法出院,只得向学校请假继续治疗,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主张暑期和无法上班请假的误工费呢?

交通事故 2018-11-29 0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上班,出车祸,怎么获得赔偿? 以想获得工伤赔偿为例: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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