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妈妈是我姥姥最小的女儿,几十年一直照顾我姥爷姥姥直到二老去世,而且姥姥还是在91岁高龄善终。姥姥去世三天,妈妈和几个姨妈都很伤痛,大舅就把几个妹妹召集起来要分房子。当时大舅对我妈和几个姨说老人去世了,要是不过户继承房子就归公家了!房子是不动产,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他提出来自己要在房产证上顶名,但是产权大家都有,谁都可以居住,就和老人生前一样。因为我大舅和几个姨在外地都有房子,我妈妈住房最困难,自己的房子是小套一,而且长期因为照顾老人的关系,自己家就像是个仓库一样,连做饭、洗澡的设备都没有!我妈妈和我爸爸几十年照顾老人一心扑在姥爷姥姥家,根本就没精力顾自己的小家。姥姥去世了,妈妈一直在姥姥的房子里摆供养祭奠老人。后来妈妈因为更年期的关系又患有失眠抑郁,经常想不开想自杀,爸爸受医生嘱托密切监视我妈妈,已经是精疲力尽了,我又常年外地上学帮不上什么忙。大舅这个暑假从外地气急败坏的来了要带孙子来度假,把我一家赶出去,我们跟他商量先给他租房子度假,我们付房租让他一家开心度假,妈妈有病不能来回搬,他拒绝非要在姥姥留下的房子里住,说自己有房产证,这就是自己的房子!完全和当时对我妈和几个姨只是自己“顶名”不一样了,而且根本不顾我妈妈病情!到房子里大吵大闹,我妈妈向他哭诉自己的病情,他爱理不理说年纪大了的人都不舒服!太没人性了!我妈妈体重都掉了50多斤,路人都能看出生病很严重,他却对自己的亲妹妹这么无情!一套房子真的可以使一个人变得这么冷血吗??!!我该怎么办?大舅知道我妈走不动路没办法去法院,就把我爸爸告上法庭,理由是让返还原物!他手里有房产证和我妈妈、姨妈当时放弃遗产的公证,我们是不是真的大难临头,非要在我妈妈病重期间给这个不讲亲情的冷血大舅腾房子?我们该怎么办?请求帮助!!万分感谢!!

诉讼 2018-12-03 1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既然已经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处分房屋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没有你的同意你妻子无权擅自处分。
    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你的情况看,你岳母起诉必须证明知道你们不支付一半房租至今未满一年,或者你妻子不尽赡养义务,方有胜诉可能。
  • 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 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
    2.取得继承公证处,就有被选取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第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第二:继承公证需要带好证件。
    第三: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第四: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丹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