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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与别人发生口角,晚上别人找人把我家的门踢开后把我妈妈大伤,是轻伤,手肘鹰嘴骨骨折,住了快50天院。现在派出所要哦让我们调解,请问对方应该赔偿多少钱

调解 2018-12-03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双方协商或者调解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额度。
      
    2、无法协商或者调解,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要求,再有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3、赔偿范围:
      关于伤害的赔偿问题,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护理费等。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有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致人骨折造成轻伤的情况下,具体如何进行赔偿。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涉及的赔偿项目大致为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尚不支持精神抚慰金赔偿的主张。
    你可以尽早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同时向法院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因为,像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达到伤残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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