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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受到化学药剂的伤害,住院治疗1个月 是工厂出的钱 现在我出院了 能去工厂索赔精神损失费,还有误工费吗

损害赔偿 2018-12-03 1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车祸赔偿中给予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毁容或胎儿流产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10倍,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但对未达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其情节一般不能超过残疾赔偿金,如一般情节轻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赔礼道歉或定期看望。
    上述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考虑双方责任分担、受害人身份及社会地位等因素,这些因素在确定最终赔偿数额时应予酌情衡量
  • 物业管理中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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