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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卖场档口,付了一年的租金,4800元,月租4000元,因无法经营下去了,我想提前退租解除合同,但没有在合同上写明违约金,按法律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我可以退租吗

合同纠纷 2018-12-03 19: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 这要看租房合同中对此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大多情况下应该是约定为如果承租人请求提前解租,应该事先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寻找新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没有找到新的承租人之前的这段空房时间,由承租人补偿租金。
    压了一个月房租,应该理解为预付租金,不是违约金,也不是定金,出租人不能扣押。但可以双方协商视为对空房时间的补偿。
  • 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的关系
    所谓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除合同具有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那么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能否并存呢?对此,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规定。
    笔者认为,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对于此种过错行为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的办法加以制裁。
    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就同时失效,合同解除仅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笔者认为,合同解除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只要违约金条款可以适用于相应的违约行为,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所在。
  • 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拘束力,有约必守是最基本的合同法原则,所以即使合同还没有开始履行的,只要合同签订了,那就是有效的,您在合同签订之后想解约的构成违约,违约的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则要结合对方的实际损害、行业的惯例、收取的总价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所以非常抱歉,我们不可能告知您赔偿的具体数额,希望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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