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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号我在宁阳邮政银行贷款4万元,2月21号被邮政银行客户经理齐经理借去3万元说是用5天,到现在没给,因为邮政银行的钱是每月还利息的,由于齐经理没有还我钱,我从6月份没在还贷款利息,现在邮政银行把我起诉了,应该怎么办啊

银行 2018-12-04 02: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逾期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了的,应该:
      
    1、如果银行起诉的金额有误的,应该及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维护你的利益。
      
    2、如果金额无误的,应该尽量与银行协商,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以减轻还款压力。
      另外,如果在法院判决后仍不主动履行的,会由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处分你的财产,并可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以后的生活、工作及贷款等信用活动产生严重影响。假如还是不还款,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同时由于恶意不还款信用记录评级会十分差,影响未来的贷款等业务。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 依照房贷合同,购房人不还贷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为避免上述情况,购房人理应在得知开发商违约后,及时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与开发商解除不合格房产的买卖合同,或者取得一定范围内的房款返还请求权,让开发商修理不合格房屋、退还部分购房款。
    建议在贷款合同上提示购房人维权途径,以约束开发商。
    如何处理房贷合同纠纷,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贷款银行与开发商协作进行。但就目前审理的房贷纠纷来看,开发商与贷款银行往往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缺乏合作,贷款协议中既没有明确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具体时间,也对双方在合作办理房产抵押时的权利义务,未做合理配置。
    这种模糊约定,极易导致贷款银行和开发商发生纠纷。
    专家认为,房产抵押约定处于比较随意状态,没有对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根源在于,贷款银行用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方式收回贷款本息,存在风险,便拖延办理抵押登记以规避风险。
    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虽然开发商和银行不能掌控,但应明确约定在审批后几天内银行和开发商一起办理抵押登记,从而减少纠纷。
  • 第一,银行会派人不停的向你催要贷款,在你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
    第二,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你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第三,如果你的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你的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
    第四,除非你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让你坐牢。
    第五,如果您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据说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限制黑名单的人乘坐飞机软卧等高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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