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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2日我在淘宝一家店铺以400元购买了一双nike运动鞋,卖家说是正品,我收到货后发现是假货,我要求退货,卖家先是不答应,说150卖给我,叫我别退,但是我要求退,他无奈之下答应,要我邮寄到另一个地点,叫我出运费。我在淘宝申请退款之后,2月27日用快递邮寄了,鞋子是完好的,但是发现卖家没有通过退款协议,然后2月28日下午货到了,我跟卖家沟通,他竟然装傻说不知道我在说什么。28日晚上卖家说邮寄回去的鞋子压坏了,要我赔偿50元,而且不肯退款。我不肯,说要等到淘宝客服介入处理,卖家怕对店铺影响不好,又说要我赔25,减少25,但是我还是不肯。因为买家已经不诚信,一而再地不诚信,我很难相信他是否自己弄坏鞋子再向我索赔。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能拿回我的钱吗?我有淘宝旺旺的聊天记录。

调解 2018-12-04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其次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问题的方式来进行投诉或者向主管该微点的部门进行投诉,再次,如果以上问题解决不了,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可以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您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
  • 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双倍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有严格的限定条件,是否需要承担就要看你的行为性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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