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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保险,50万的商业险,强制险,不包括免赔险,汽车损坏险等。经过法院调解,各方都是50%的摩托车,三个没有,当时我是绿灯,没有注意到对方很快从侧面来到汽车前面,发生了碰撞事故,受伤者花了2万多去看医生,在早期阶段,对方上诉,看医生,住院,受伤工人,车费等,3万多,一半的法院调解,当我在医院看医生,我无法报告约3干元。我被告知要承担1500元,但保险没有报告。问题来了。我花了7000多元把车修好了。当时,我问负责处理我的保险的人,说要全部上报,然后去保险公司理赔。我什么都没说。二十天后,我向保险公司询问我的汽车损坏赔偿金,并汇给我2000多元。我问为什么还是4000多元。为什么它不见了?保险公司说我们每个人都要负50%的责任,还有2000多元要去,我怎么计算车险????根据同一份声明,例如,如果另一方想要支付15万美元,每个分公司50%的保险公司5万美元,我也想要支付5万美元。这合理吗?如果我是一家完全责任保险公司,我会支付吗??

调解 2022-08-06 16: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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