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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亲人批发批发黄烟(黄烟叶)涉嫌金额45万,数量9吨。这个经营数额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这种情况是属于刑事案件吗?属于非法经营吗?一般情况下会怎样判刑的呢?

离婚 2018-12-05 0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 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达到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就不能判缓刑,判实刑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在法院宣判以前,对于不需要逮捕、羁押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收取保证金,令其提供保证人,不再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嫌疑人必须服从相关规定,按时出庭。
    取保候审的案件一般都不会太重,因为刑法规定取保候审只适用于判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或者虽然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采用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危险的案件。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是不需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六)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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