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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结婚的,家里09年的时候,父母出钱买了套房子,现在才开始办证,房产证办我的名字,这是属于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18-12-05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的债务,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现在要离婚,由于房子是婚前财产无法分割不了,那婚前的债务是可以追讨的,婚后偿还债款的一方由于无法获得房屋的分割部分,则可以依法请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 1、婚前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也是共有房产,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共有,如果未结婚要求分割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的原则进行,具体视房产证上你们的份额计算,如果是婚后加上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则分割时,对半分;区别在于存在共有的前提不同;
    2、具体要到那里去办理要看你们那边管辖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是哪个了,具体可以咨询您买方是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一手房)或者中介(二手房)。
  •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薪金等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外离婚管辖情况
    1、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 房产证上有夫妻和孩子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和小孩的名字,小孩也是独立的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合法财产,作为父母无权剥夺小孩的财产权。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买房,房产证上登记的有老公、老婆、未成年小孩的名字。
    通常也没有约定明确的份额,出资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小孩当然没有出资,那么当夫妻感情破裂,一旦面临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离婚的时候,此套登记有三个人呢名字的房产如何分割呢?
    小孩也是独立个人,拥有自己的财产权,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只是代为保管的监护小孩的财产,当父母出资购房,添加上小孩的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小孩的财产赠与。
    任何人都有权接受赠予的财产权利,作为小孩当然不例外。只是这些权利由法定监护人父母代为行使。
    夫妻离婚的时候,处分的只能是夫妻自己的财产,小孩的财产分割时不能被夫妻拿来自己分割的。
    当然实际生活中,父母任意处分、没收小孩的财产是另外一回事,现在就只讨论法律上的权利。小孩的名字在产权证上,而房产证作为房屋物权的法定凭证,赋予了小孩的法定财产权利。
    在父母由于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将登记有小孩名字的房屋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时,涉及处分小孩的1/3份额的部分条款无效,小孩可以随时主张此权利,撤销离婚协议;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方式剥夺了小孩的份额,可以对此判决提起再审,要求改判。
    当然实际中法院也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肯定会保护小孩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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