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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留百万房产,有近80岁的父亲,近10万的债务。离异时一女归前妻,有一再婚妻子,一个儿子。请问该怎么分配遗产。

离婚 2018-12-05 1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 男女双方再婚时,子女均成年,所以没有建立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继母的财产,只能继承自己亲生一方的财产。所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所有,由其女儿继承。男方和女方的其他财产要区分是否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由各自子女继承。
    主要涉及到举证。
    关于第二问题,双方子女在父母身亡后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至于是否迁走户口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女方女儿可以不迁。
  •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 房屋继承过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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