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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在一起四年了,我们有两个孩子,但是我们既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结婚证,可我们举办了婚礼,那我们怎么离婚,离婚后孩子给谁?

离婚 2018-12-05 22: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拿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手续,起诉离婚需要拿起诉状到法院,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一起去,起诉离婚单方面去就可以了,无特殊情况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离。离婚协议书和起诉状网上都有范本。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我国现行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如果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并且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则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属于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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