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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第八天,听到有两声咳嗽哭声很小,第九天送医院,医生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和黄疸,住院第二天,探望孩子时,发现孩子咳嗽加重了,医生说未查出病因,我们要求转院,院方不让,第三天中午抢救一次,第四天凌晨4点抢救一次,期间一至按照肺炎换了几种抗生素输,输了纯血,输了人血蛋白,输了血浆,第五天孩子已生命垂危,院方怀疑说有先心病,下午做了心脏彩超,孩子确有先天性心脑病,第六天凌晨5点,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当天通过政府开证明在另一家具有资质的医院做了尸检,尸检报告说明孩子死于:支气管有痰堵了,无法呼吸窒息死亡。未得肺炎。先心病确有,但本次死亡与先心病无关……另注明,我找住院部医生几次要求转院,找了院方的院办,要求转院,院方不同意转院,一直说孩子稳起在,已经积极的在采取更好的措施治疗。 我想咨询的是:可以请律师做风险代理吗?(法律规定有一些起诉是不能做风险代理的)。医疗事故鉴定和过错鉴定又有何区别?都知道律师经通很多,比如合同法,工伤等等,但医疗事故或过错涉及到一些比如用药等一系列的专业的医学方面知识,律师如何来打赢这场官司呢?如果拿到鉴定结果,围绕鉴定结果来打,那么是不是就会漏掉一些细节而导致原告方失利或者败诉呢?谢谢在线律师回答。我很困惑,很犹豫,不知道该如何?

医疗纠纷 2018-12-05 2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当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鉴定费,不同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项目,鉴定费用会有所差别。
  •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 出现医疗事故争议之后,患者(包括其家属)可要求医院内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患者对协商结果不服,即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寻求解决:首先,患者可向医院所在区县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由该部门移交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其次,患者也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委托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第三,医患双方也可共同书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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