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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法院房产判给女方,房贷原主贷人是男方,现女方不肯变更主贷人帐号到自己名下,也不肯支付贷款的钱给男方,这种情况男方该怎么办?现在男方的公积金账户还在扣贷款,商业贷款暂时没有被扣,如果男方继续商业贷款不还款会不会影响以后买房的信用?

离婚 2018-12-06 02: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变更,分好几种型式,要是买卖型的花钱多点,要是继承或者转让就花钱少点,
    购买别人已经办过证的,需要有双方协议,需要交纳契税交易的百分之四,需双方到场。
    继承或亲属曾予,继承的要父母及所有子女到场签字,公证,交纳相关手续费就可以,直接出证
    购买别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以拿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权属证明到房产所真接办理。
  • 买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由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折价补偿法有几点:
    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金额高的一方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相当;
    2、一方拥有公积金的
      在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予以对半分割。通常也是会通过折价款的方式由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积金时,并非一定要采取折价方式,也有过在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进行支付这样的案例。
  • 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支持,例如,,上海,广州,天津,成都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南京,武汉,深圳可以办理。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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