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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个朋友向我借款5万元,月息3分,有借条,几个月前找到他,但是对方只是愿意还本金,不还利息,说利息过高,现在连电话也不通,人也消失了,那么最快要求还款

债权债务 2018-12-06 05: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呢?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前有无实际偿还能力。
      借款人借款前的实际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基础事实,因此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对借款人有无实际偿还能力的证据审查是非常重要的。
    要多方调取借款人的存款、股票、投资股份、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方面的证据,证实其在诈骗前是否已经失去了偿还能力。
    二是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
      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也是查明借款人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重要方面,通常借款人都会辩解称将款项用于正常经营、投资等,必须结合在案证据进行审查,同时这也是案件取证的重点和难点,许多案件无法定性为诈骗,究其原因就是未查清款项的实际用途。
    因此必须针对借款人对于所借款项的去向予以查明,查明借款人的辩解是否真实。
    三是借款人借款后的实际表现。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因此,如果您能提供证据证明您曾催告还款,则法院应当责令您的朋友支付逾期利息。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之后算起,至实际履行期限为止,这期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利息。如果是延迟履行金的话是银行利息的两倍。不过现在法院执行一般来说都没收取延迟履行金。
  • 借款人以贷款利息过高为由拒绝还贷可以参考以下的做法
    1、借款人拒绝还款担保人推卸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要求连带还款。
    2、出借人与借款人、担保之间系担保借款合同关系,这是民事法律关系。因借款人拒绝还款担保人推卸责任所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一般有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三方调解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种。前两种没有强制力,第三种有法律强制力。
    3、借款人拒绝还款担保人推卸责任,这就表明通过没有强制力的协商、调解方法,已经很难要回款了,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采取具有法律强制力的第三种方法,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担保人所承担的应当是连带保证责任,因此,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以以借款人和担保人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还款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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