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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干某将厂以年30万承包给孙某等3人,两个月后,由于其它2人没钱分别退出.此时孙某没资金托熟人找我入伙经营,我于2011年1月与孙签立共同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各出资30万元,各占﹪50股份.孙前期投入折30万,我入资30万后孙一次次设圈套逼我拿钱,从1月-5月中旬我以投入60万元,其间发现孙与会计做假账,经查孙多次私收货款,告诉经销商将预付款打到个人银货卡上.发现后无法合伙经营,孙开始找人并于6月9日在我合伙期间与其它5人签了合伙协议.这边找人砍价我60万股金部份以25万兑给他,并于6月12日签了股权转让合同,并约定15日内一次性付清.但至今1年半,法院执行只给3万.我退出后孙与其5合伙人经营到10月份孙又将承包的木器厂转给其它何某等3人,11月由于何等3人欠原发包方干某租金20万.何某3人向干某签下还款计划,经双方欠字.最终由于到期未能给付,原告方干某将所有经营过的全告上法庭,并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其中我因与孙某合伙虽后退出被判负连带责任.请贵律师指点一,当初3份承包合同,协议都是甲方与孙某3人所 签,我只是2月后给甲方送钱时对方叫我在第3份补充协议下方作为乙方孙的合伙人在孙的后面签的名字.从法律上我能在合同中就算是乙方吗? 二,我从与孙某合伙到退伙一没与甲方签过合同,二孙某与甲方所签合同一直运行到年底,我只早以退出转回给孙某,并我和伙其间不欠甲方承包金,是运行到最后何某3人欠甲方承包金,甲方认可并在乙方还款计划上签了字.至此,是否足以说明甲方干某与何某法律关系的形成,即债权与债务的形成.那麽我退伙股权转让给孙某后法理上还应成担连带责任吗? 三,合同法第84条和保护善意第三人等法规我属哪条?敬请资深律师指点,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以上诉,敬请高师指点,不胜感激.

债权债务 2018-12-06 1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权转让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办理股权转让的完整程序一般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如果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尚须他们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后就是去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前一段过程由当事人自己掌握,后一段一般在二十个工作日完成。
    股权转让协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委托书、及转让双方身份证原件。
  • 合伙人退出首先应该签订退伙协议,合伙人退出并撤资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
      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 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退伙人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第五,因合伙人退伙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一般来说,合伙租房有两种情况:
    一、你与合伙人(数人)共同与出租方签定了租约。这个租房合同上有你的签字,那么,你退出租房不但要取得合伙人的同意,而且应当取得出租方的同意。
    如果仅一方同意,你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退出,这是违约。
    二、合伙租房,但这租房合同是合伙人中的一人与出租方签定的合同。当然,出租方同意他合伙而不违背合同规定。
    这种情况下,你是从这租房人手中再次租用其中部分,相当是他是二房东。
    这种情况下,你与原出租方没有合同关系,只与你的出租人(即合伙租房的领头者)有合同关系。
    你征得他的同意后搬出,这没有违约。也不必征得原出租方的同意。而其它合伙租房者当然可以继续租房,而不会因为你的搬出影响他们原先与出租方签定的合同及有关权益。
    三、对于违约的赔偿。应以合同的违约规定为准。合同的的违约规定只要没有违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应当执行。不知你是否有这种违约赔偿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双方都可能以口说无凭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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