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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是非法组织卖血罪 现在是取保的 法院原先通知是本月18号开庭 可我朋友去了法院 法院才通知原先用的简易程序要改为普通程序 本月25再开庭 我想请问 改了程序是不是说明对我朋友很不利啊 有机会缓刑吗? 检察院的量刑是1年到1年半 我朋友家里很困难 而且母亲有病 他是家里的顶梁柱

刑事辩护 2018-12-06 17: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前,需要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的。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 非法组织卖血罪在实践中怎么认定?

    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血液方面的危害公共卫生罪,主观上都出于故意,客观方面也表现出一定的相似之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客体也基本相同,但二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对象只能是血液,不包括血液制品;后者的对象不仅包括血液,还包括血液制品。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将血液作为商品加以出卖而破坏无偿献血制度,后罪表现为没有采供血液资格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而非法进行采供或制作、供应而破坏采供血以及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3)本罪是行为犯,后者是危险犯,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构成犯罪。
    (4)本罪的主体在理论上属于组织犯,后者的主体在理论上属于实行犯。

  • 走取保候审程序之前,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是前提。否则,要走弯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 判缓刑不是从取保候审开始算起,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算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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