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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淘宝卖家,1月3日发3件衣服用**快递发给收件人,物流记录显示8号被收件人签收。9号收件人反应少了1件衣服,并表示签收时包裹完好。9号我们投诉**快递,**快递表示确定由收件人授权的代签人签收此包裹,收件人也承认自己授权给代签人,已核实。3件衣服的包裹重量为2.2kg,**快递官网有记录可以证明,我们也称过3件衣服的净重量为2.1kg,已核实证明。并且将签收的物流记录和**快递官网重量证明都已举证给淘宝。淘宝现在要求我们提供该包裹快递面单签收的底单照片,以及派件公司的盖有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派件公司已将包裹送给代签人签收即可。但这两张证明只有**派件公司可以提供,但该派件公司拒绝提供。如果发件人不能在1月20号之前,把该证明提供给淘宝,淘宝将要卖家承担那件消失的衣服的损失,全额赔偿给买家。请问:1.**快递的派件公司是否有义务为发件人提供以上2种证明?2.如果因快递公司拒绝提供淘宝要求发件人提供的证明,造成淘宝判定该损失由发件人赔偿,该判定是否合理?3.对于这种情况,收件人该向什么部门求助和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18-12-07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限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能够与经营者商量和解,也能够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能够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能够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甚至能够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因此,建议您能够根据法律的限定,选择适合您的维权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 关于快递公司赔偿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货物损失应该由物流公司赔偿,可以把物流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货运合同的双方是托运方和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负有安全把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义务,其赔偿不以保险公司先赔付为基础,也就是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物流公司也应该赔偿。 你亲戚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货运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是另一个客运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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