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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建设因质量问题出现事故导致人身死亡事件应该怎么赔偿(死亡人今年48周岁)

劳动纠纷 2018-12-07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产品本身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事故,其后果是造成经济损失、人员死亡。 安全事故是施工工过程引发的生产事故,其主要原因不是由工程质量问题引起。
    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等。
    质量事故有: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等由于建筑物质量原因引发得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其实质量和安全事故都是相关联的,因为质量事故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安全事故有可能是质量问题引发的。
    最明显的区分就是质量事故指的是施工企业的产品事故,安全事故指的是人员的伤亡事故。
  • 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那么产品的经营者,生产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产品缺陷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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