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一亲戚在一天晚上十一点来钟醉酒后 因为回家停电 到邻居家问问 邻居家只有一女人在家不知为何两人发生打闹,我那亲戚手机不知为何掉落在哪被那女的拿着说是证物,告他强奸并且那女人说是脖子上有个红印是被掐的 ,我那亲戚是在醉酒后 , 并且身上衣服和皮肤没有任何一处有异样,也没有发生过关系,十二点来钟那女的报了案 ,警察到时我那亲戚正在家里床上呼呼大睡不醒人事,所以没开门警察当没有人,就走了第二天警察也没来问, 第二天那女的老公回来后找我那亲戚大打一架并且再次报案警察带走了我那亲戚,我那亲戚被带走女方老公扬言要公了就要去告他强奸私了就给十万,他被打得伤得不轻,。。。。。那亲戚当时大醉而那女的是清醒的,怎么会他没有伤痕衣服也没有破损,想不通,这算是强奸吗、、???、既是在醉酒后又没有发生关系,就算是,那女的怎么不叫救命啊???就算是脖子被掐住那手为什么不反抗啊????唉、、、、我那亲戚算强奸吗????对方能要求赔偿吗????我那亲戚被打那样了能让对让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8-12-07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强奸后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给予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或其他人格权力,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要到的几率很大,要看被害人受伤害的程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音郭楞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