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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纠纷农村在无证没办理任何手续拆除旧房屋,照理应在原地址起,谁都管不了。但该农户为了省钱把他旧房屋前晒场地也用来起房子,把村里本来出入不便的道路给占了,邻居人家对其行为十分愤慨,并指责他讲:你不该用你的房屋晒场地当作宅基地来起房子的,影响村子邻居出入和影响村容村貌。他回答说:晒场地是我家的,我为什么用来起房子不得,你们管不着。请问:该农户这行为和回答,有法律依据和道理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2-07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解决途径: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关于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物权法和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相邻间要相互团结互助,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等方面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邻居有其他地方排水,在因排水设施给当事人通行造成妨碍的,可以要求邻居更换第地方;确实需要从纠纷地排水的,双方可以以经济补偿方式处理。
    建议协商处理,或由居委会或村委会给予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规定: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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