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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60多岁了,被她的养子带他老婆还有他的两个大舅子打伤,住院治疗花了很多钱。直到现在他还没来看望一次老人,老人回家后,已有三个多月了,不出门也很少和别人说话,我不知道该怎样劝她。每次打电话都是哭哭啼啼的。找派出所,他们说是家务事,事发当天就放了行凶的人,后来工作人员调查后,打电话也叫不到我的弟弟(我妈妈的养子)。公安局叫派出所处理这件事,派出所一再推托。后来才知道派出所的民警和我弟弟是同学,就放走了他们。他带两个大舅子打人也是家务事吗?把老人当场就打晕,也是家务事吗?医院诊断是:脑震荡,多发性软组织损伤。我想中国是法制的社会,我妈妈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的,对吗?更何况她是60多岁的老人了。我担心妈妈长期这样,会的抑郁症。我该怎么做呢?敬请得到你们的帮助!

国家赔偿 2018-12-07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住院,打人者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对方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人打伤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被人打及时报警。

    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经过鉴定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打人者不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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