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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离职的,一直索要工资 有通话记录及录音,无果,2017年8月诉讼至法院,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现在官司还正在打着,是按新法的诉讼时效3年呢,还是2年?原先我打电话到劳动仲裁,仲裁说已过仲裁时效,我直接以拖欠工资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我胜诉,公司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理由是仲裁前置,提交证据,我怎么办?  当时只是打电话询问回复我已过1年仲裁时效,现在申请仲裁出具的不予立案的回复可以吗?有当时的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多多感谢

诉讼 2018-12-10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为终局裁决的,只有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关于讨薪,有欠条的时效是2年,没欠条的仲裁时效是1年。
    如果没有签订文字合同,只要持有与该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证件、服装、胸卡、工资卡、销售结账单等证据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县一级劳动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仲裁科投诉,(公司地址是合同发生地)请求处理即可。
  • 仲裁时效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
    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间;第四,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所谓特殊性,是指这里规定的仲裁时效仅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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