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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无牌无照摩托车相撞,交警判我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对方医院花费一万八,我无力承担,现在对方法院起诉,我应该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2-10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相撞,责任,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共同责任、无责任。
    你的医疗费等费用由机动车一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赔偿的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如果你这台车投保了交强险,赔偿原则跟上面是一样的,但如果你没有投保的话,就麻烦了,对方可以要求你先承担2000元财产损失,就是应当投保交强性,没有投保,责任就由你来承担。
    扣除2000元后,再按50%分担责任。
  • 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 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到法院起诉,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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