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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车与另一车发生剐蹭,交警队判对方全责,对方车主和保险均拒赔,己方保险让我自己找对方处理,没有对我车损赔偿,甚至以“如果己方保险先赔偿我车损再代位追偿,就要上涨我的续保费” 为由恶意诱导,请问该怎么办?投诉保监会无果。

保险纠纷 2018-12-10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如何赔偿车辆修理费(即车损),要根据具体的车损金额来处理:
      1,如果车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
      
    2、超出2000元部分的车损,则再由对方车辆赔偿超出部分的50%,余下的50%的车损由自己承担(如果受损车辆投保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险的,则这自己承担的50%部分可由保险公司在投保限额内进行理赔。)
  • 发生车祸车主全责如何赔偿?
    具体的理赔流程如下:
    1、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
    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如果会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已知一边等待处理。
    3、定损
    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
    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4、递交索赔资料
    以上三个步骤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赔的资料。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
    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
    5、获取理赔
    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其会给予理赔。
    车辆维修完成后,进行理赔。需要乙方的提供的材料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出据的),保险公司定损单,驾驶证(B证及A证需要提供体检证明),行驶证(注意验车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交强险复印件(无责方赔给全责方100元)。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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