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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买了一个黄金手镯,戴了不到一个月,手镯上的小金珠就松了。拿回店里维修,结果修好之后,手镯就变得十分柔软,无法正常佩戴。要求商家退货,商家的理由就是黄金饰品没有质量问题一律不退货,这是行业规则。我觉得,这完全属于霸王条款,利用国家对黄金的质量规定不明确,他们的行业潜规则。这种霸王条款,消费者无法接受。想知道这种问题,我该怎么办?我只想退货。如果打官司,有多大胜算?

综合法律 2018-12-12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第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
    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有学者下了这样的定义,所谓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
    本人认为,霸王条款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且损害格式合同相对人的条款。  事实上,“霸王条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
    如果商家不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保护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上,这样目光短浅的企业肯定走不了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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