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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醉酒驾驶如何处理,别人醉驾逆行撞到我方车辆,醉驾方身亡,我方正常行驶,请问我方有无责任?如果有责任是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8-12-12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吃荔枝会导致“酒驾”,甚至“醉驾”的原因:

    根据交警醉驾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荔枝的含糖量很高,在一定的存放条件下,会发酵产生乙醇,导致人食用后口腔内乙醇含量陡然升高。不仅是荔枝,其他含糖量高的水果也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比如梨子,在相对密闭缺氧的环境下,比如说塑料袋里保存一段时间,也会产生乙醇。但只要稍等一会,随着呼吸作用以及乙醇的挥发,乙醇含量很快就会下降。


    三、吃荔枝被测出酒驾的对策:


    1、吃完一些食物后之所以会测出酒驾,主要原因是食物残渣在口腔内残留,通过漱口的方式,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口腔残留食物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2、如果漱口不行,可以等待5-10分钟后再次检测,这时口腔内的酒精已经基本消除。此外,血液检测结果将是最终判定是否酒驾的标准。


    四、容易被酒驾的食物:

  •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方法是对驾驶人员抽血检测。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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