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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时我拿手动电锯 不小心割到了他的左手食指,导致粉碎性骨折,现住院,已封口,长合。医药费全是我拿的,已经花了1万元了,不出院,再找我要2.5万元,并却招人给我出了一张单据,明细如下;1:医药费(我拿的)2:误工费:700元x4个月=2800元 3:营养费:15元x60天=900元 4:护理费:1000元x2个月=2000元 5:伙食费:15元x60天=900元 6:残疾费:4090x20年x20%=16360元 7:父母赡养费:3067x90年x20%=36804元 8:交通费:500元 9:精神抚慰金:未添 。 此数据按9级残计算 总计:60264元 病人左手食指中间关节短了5毫米左右,中间关节不能活动。

交通事故 2018-12-12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条文解释
    本条是关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和营养费标准的规定,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还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
    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非常普通、并经常出现的民事责任方式。
    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
    (一)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
    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二)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
    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三)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
    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法》第49条的规定等。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是交通事故后众多赔偿费用项目中的其中之一,在青岛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收集资料做介绍。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计算方法   
    (一)概念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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