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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误撞一个老太太 然后及时送医院 检查结果身体无异常 但是对方不肯出院 还要求赔偿7000元医疗费用 怎么处理 非常感谢

综合法律 2018-12-18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中医疗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将原医疗事故的一次性补偿制度正式确立为民事损害赔偿制度。
    但在具体的医疗事故处理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正确计算赔偿数额,由于目前未出台相关解释,以致出现医患双方乃至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因理解不一而发生分歧的情况。本文根据条例的起草背景和立法原意,结合《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就医疗事故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数额问题进行探讨。
  • 医疗费用,赔偿垫付医药费不是交通事故责任方的义务,即使是要垫付也需要对方提供有效的费用单据证明;至于交押金提车的问题,这是交警处理类似案例的常用流程,是否交押金这个取决于你方是否急于提车。
    如果对方能够提供医药费用单据,在交警认定书出具之后,你方可以根据相关的材料支付赔偿,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除了支付赔偿并且同时收取对方的费用单据材料(医药费收据发票原件),还需要双方签署一个调解协议书。
    如果对方起诉,你方只要收集好已垫付的费用证明单据就可以了。
  • 撞,电动车,费首先需要确定,对方的车是不是属于机动车
    这个具体的标准你可以查一下,包括车辆的最高设计时速和自重
    如果对方的车超过了非机动车的标准,那么恭喜你!
    虽然他的车是电动的,但是已经超过了非机动车的标准,就不能按照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来区分责任,否则,不管谁对谁错,机动车都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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