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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股骨上下支骨折,对方负全责,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8-12-12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是全责而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还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起诉过程中诉讼费会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 被车撞,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其属于侵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款为死亡赔偿项目不列举)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协商赔偿事宜: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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