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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坐车出车祸眼睑处有5公分长口子,一个牙断了,脑有淤血,住院16天,自己花医药费4万现已出院,交警队责任认定书责任在于两方车主,我无责任。请问我算不算毁容,如何进行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 2018-12-12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要有交警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之后根据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之后再有索赔的问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 赔偿的基本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贯彻全面赔偿的原则。如果侵害人确实无力全面赔偿,或者全面赔偿后将会使侵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可以判决或者调解由侵害人延期或过分期偿付。
    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一般应当参照本意见的有关规定正确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由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者受害人故意扩大的损失以及与损害无关的费用,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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