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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找不到人.借款人上海人名叫贝志祥他同他老婆和妹妹三人合开快餐服务社.我帮他送快餐合饭.他向我借了叁万元.两个月特然关门跑了.现我巳向法院起诉.法官讲叫我去找人.我讲你们找不到我到那里去找.他说只有等.他没家的.是住在他姐姐家的后来又搬走了.请问律师这借款怎么要.现他老婆养老金己到可不可以从上面拿.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16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积极应诉处理;
    2、审查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已过的,担保义务免除;
    3、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承担后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依据《婚姻法》准予离婚所确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笔者认为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在何处,夫妻之间的各项义务也就更加无法履行,夫妻关系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何夫妻感情。
    如果该类案件只要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时间在一年以上,建议应当准予离婚。
  • 到法院起诉公司,须提交的材料:
    1,起诉书,写清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签名,起诉日期

    2、原告是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要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

    4、证据的复印件,证据较多的,须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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