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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情况是在其他医院因髌骨脱位导致右膝关节肿胀不能走路做手术后到现在的医院做康复。术后膝关节僵硬于3月1日做松解术后来康复,每天做手法,理疗,很痛苦,膝关节髌骨下方髌下脂肪垫的位置于4月中旬出现小的凸块,我爸爸向医生提出疑问后,医生按按我的腿,说没事,后来感觉那里后来有增肥的趋势,医生也一直没有没说什么,直到5月几号,主任查房时说有点纤维化,建议拍片,拍片后又什么也没说,我们就以为没事,继续治疗。到5月27日在我的要求下拍磁共振后主任看片后找骨科主任会诊后我们才知道是骨化,骨化已经到了中期。之后开的治疗方案是停止掰腿,只做理疗和按摩。然后骨科医生建议吃吲哚美辛抑制骨化。在我们的询问下说骨化跟平时掰腿渗液沉积有关。在治疗过程中,感觉医生对出现的新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一直按既定的方案治疗。骨化会影响治疗的进度,而且关节僵硬时间越长越难恢复,以后会怎样也不确定。后问医生为何不给我早些吃药,因为隔壁床发现我类似问题初期就给他开药吃抑制,主任竟回答出现骨化吃药没用,那为什么要给别人吃呢,为什么不给我早些开药呢。这里说的不是很详尽,想先问下依据我的描述,请您先判断下是属于医疗损害吗?可以提起诉讼吗?有没有胜诉的机会呢?要是能提起诉讼,是应该是医疗损害赔偿还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对法律一点也不懂,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我只想腿能好,也不是要多大的赔偿,就觉得医生的太不负责了,刚来的时候说一到两个月就好,现在都三个多月了,而且在我们再次询问什么时候会恢复的时候,说半年,一年,有的甚至两年。我们问当时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要这么久,他说我要是说了你还来吗……再次谢谢您的耐心看完。可以提起诉讼吗?要是能提起诉讼,是应该是医疗损害赔偿还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也不是要多大的赔偿

损害赔偿 2019-05-13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计算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而定,建议最好有律师介入协商,确保当事人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赔偿。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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