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律师,我想问下,刚开始我为了报复我老公出轨,我就跟一个男的同居,后来被他老婆知道了,他老婆也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就让我跟她说,他老公有跟我联系的时间,在一起的地方,被他老婆知道后,那男的知道我跟他老婆有联系,就经常打他老婆,还在他老婆面前说要跟我结婚,直到有一天,他老婆知道我老公的电话就打电话跟我老公说我跟一个男的哪一天在哪里开房,我老公现在也要跟我离婚,他就一直纠缠我,我不想跟我老公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8-12-15 08: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女方出轨,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女方对于婚姻关系具有过错,那么是可以请求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少分或者是部分财产给女方,不会一分钱都分不到,但是具体的判决还是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比如说要根据女方的经济情况,婚姻关系状况等等来做出一个裁判。
  • 当事人意欲证明其合法配偶在婚内与他人同居,需要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依据的事实向人民法院出具相关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依法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或采纳当事人关于其合法配偶婚内出轨的主张的。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法律上没有出轨这个词语,只有非法同居,重婚等等。那么,出轨属于过错方,有外遇离婚只不过是离婚的一种原因,离婚的原因并不会影响离婚的方式。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所以,有外遇怎么离婚?外遇离婚怎么办理?答案自然是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湖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