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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的住房是我家亲戚单位的集资建房,当时亲戚以大概8万元购得该房,并取得房产证。在我11年结婚时我父母出资10万元(现金)购买该房,但没有办理过户,也没有其他书面性的协议。现在想将该房屋过户到我名下,不知道如何可以规避万一离婚被分割的风险(现在该房市面价值应该在100万左右)。如果过户时由我父亲的银行帐户转帐到我亲戚的帐户中(再由亲戚取出来返还),这个转帐凭证可否做为出资证明,认定为对我一方的赠与。我们夫妻名下都没有房子,为了降低过户手续费,需要拿结婚证到房管局开首套房证明。这个会不会影响到对赠与的认定上。

房产纠纷 2018-12-18 16: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 也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具体有两种操作的形式:
    (一)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子女
    这种方式与咱们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方式是一样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书,之后,赠与书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父母与子女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中心进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办理的登记。
    3、虽然只是赠与,不存在交易,但是房屋过户手续一般都是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所以第三步,便是交纳相关的税费了,交纳完成之后领取到凭证。
    4、父母与子女再次来到房管中心,凭相关凭证和材料办理赠与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取到新的房产证。
    (二)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卖给子女
    采用买卖的形式会比赠与形式缴纳的税费少,这便是原因所在了!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卖给子女与咱们普通的二手房买卖交易是一样的,流程也是一样的。
  • 一,婚后父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写明受赠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二,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为原则。
    三,如果一方获得所有权,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现价值的一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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