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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前两天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我开小车,对方骑摩托车,对方受伤住院,左锁骨骨折我已经垫付了6000元的医药费,第二天对方说要转到省医药去,保险的理赔员跟我说他用的钱越多到时候我亏的越多,好像说他们只赔百分之八十,剩下的我自己出,但是我的车子买了交强险,三者50万,车损,不计免赔以及车上人员几个险种,请问,以后理赔的时候保险会全部赔付吗?我垫的6000员可以赔给我吗?后期还需医药费我必须要垫付吗?真的没钱了怎么办?左锁骨骨折我已经垫付了6000元的医药费,但是我的车子买了交强险,后期还需医药费我必须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 2019-02-24 2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 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交强险赔偿只是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险种,是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它的费率是全国统一定价的。针对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基础费率。它的赔偿也是全国统一的。
    如果双方都购买了商业险,在交强险不能完全赔付对方的情况下,商业险可以支付剩余的部分。
    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如果伤者定残,最多保险公司能赔付12万,人伤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2千 最坏的打算就是起诉,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多拿一分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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