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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款,有欠条但没写还款日期当时口头承诺一个月内还清,,请问一个月后可以起诉他吗?

债权债务 2019-02-02 0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须明确三点:
    1、就是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久条不同于借条,久条反映的是一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其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形下,你父亲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其债权。如果你父亲在债务人在还两次债务期间对剩余款项没有约定归还期限的条件下或另有证据证明有其它书面材料来证明他们之间另有约定的话。该案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2、至于法院已立案,你就大可放心,不担心诉讼时效问题。即使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得立案。经过审查后,如确实过了诉讼时效,会裁定驳回你父亲的起诉。
    3、如你上述是真实的话,你大可不必担心这种久条的虚假性。你只要提供到法庭,如果该欠条有其他瑕疵,根据谁主张,谁取证的举证规则。其由对方来取证为证明其有瑕疵。如对方不能证明其有瑕疵,将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 欠条是否有写还款日期不影响效力。写了日期的,到期日第二天开始2年内未主张起诉的,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未写日期的,随时可要求还,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最长保护期20年。
  • 没有问题的。但是最好先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争取让劳动监察部门给予解决。如果不行的话,就可以凭借欠条去法院进行起诉了。nn你这个欠条没有约定清偿日期,这个就对诉讼时效有影响,你要抓紧时间。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清偿日期),则诉讼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形成之日起算,一般也就是欠条出具之日,诉讼时效的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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