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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经调解或判决离婚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原则上由加害人承担 “原则上”是在何种情况下由加害人承担?

离婚 2018-12-15 2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对方不同意,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于是当事人寄期望于6个月后的第二次起诉。但起诉几次法院会判决离婚,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答案。
    有可能一次,也有可能需要二次,甚至三次、四次……因为法律对此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就意味着法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认为二次起诉即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判决离婚,也可以认为二次起诉并不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
    总之,这两种判决都是对的,都不违反法律。
  • 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不能证明,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此时只能反复起诉,经过2-3次起诉,法院可以最终判离,但是每次起诉之间要间隔6个月。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小孩的,可以由男方抚养。
    2-10周岁的抚养权,法院一般是按照谁的条件对子女最为有利法院就判给谁的原则处理,具体考虑各自的经济、住房、身体心理以及小孩子一直由谁来带大等因素,由法官综合考虑自由裁量。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离婚,一审一般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诉讼费用较低,涉及财产分割的,按照标的额征收;律师费用可以当面协商。 就财产分割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均分。
    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财产分割。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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