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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月二十一在家因阴道出血去了A医院,检查完后说我是宫内早孕,先照流产,要进行清宫手术,术后没见小孩组织,治疗一星期后感觉身体比术前更不好,一直流暗黑色的血,右下腹也酸软疼痛,浑身无力,询问医生,照B超说是有积液,只要吃点消炎药就行,我便吃了,但药差不多要吃完了,症状更严重,再找医生她说,是因为我身体凉,肾功能不好,我便按她说的又买了补肾的药回家吃,可还是不见好,再去,便告之可能是宫外孕,六月二十一便到别的医院去确诊就是宫外孕,而且发现的太晚,肚子里都是血,要立即手术,并且被切掉了一边输卵管,找其医生,她说是她经验不足,有错,但不承担责任,后续问题她都不管,我就想问下,院方误诊漏诊造成的我的一切损失,我该怎么维权。明确的哪些方面它们该给我补偿,句体的有哪些,望告之,谢谢先照流产,院方误诊漏诊造成的我的一切损失,我该怎么维权。明确的哪些方面它们该给我补偿

综合法律 2019-05-24 0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院医生如果有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完成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 医生误诊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有关医院误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不论是误诊还是漏诊,只要医院存在过错,到时肯定很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建议先咨询法医,确定存在过错且作出鉴定结论再起诉。这是本案最好的解决方案。
    3、也可以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起诉,但都不如第2种方案更能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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