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弟弟未满16岁犯抢劫罪,但是他不参与抢劫,只是站在旁边看,只是吸了抢劫来的钱买的烟,他们四个人,抓了三个,抢劫一个手机和十二块钱,这样子的话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8-12-15 2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5、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①入户抢劫;
    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③抢劫金融机构;
    ④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
    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⑥冒充军警抢劫;
    ⑦持枪抢劫;
    ⑧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论处。
  •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危害后果等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